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大多数小摩擦都能通过沟通解决。可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感情破裂无法修复时,离婚就成了一些人的选择。起诉离婚中,大家比较熟悉重婚、家暴等过错情形,但其实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这些情形并不广为人知,却可能在离婚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影响财产分割、赔偿等问题。那么,起诉离婚里到底有哪些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富,理应共同管理和合理使用。然而,一方如果肆意挥霍,如瞒着另一方进行豪赌、购买奢侈品用于个人享受等,这就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比如,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频繁出入赌场,将夫妻多年的积蓄输得精光。在这种情况下,妻子起诉离婚时,挥霍财产的行为就可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基础,违背了夫妻对共同财产应有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二、吸毒成瘾且屡教不改
吸毒不仅对个人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还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和伤害。一方吸毒成瘾且拒绝改正,会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也会对家庭成员的心理和生活造成负面影响。例如,丈夫染上毒瘾后,为了获取毒资,不仅耗尽了家庭积蓄,还四处借贷,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妻子多次劝说无果后起诉离婚,吸毒成瘾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就属于其他重大过错情形。这严重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
三、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这里所说的不正当关系,并非简单的出轨,而是长期与他人保持一种类似同居的亲密关系。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给另一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比如,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一个长期的情人,两人经常一起生活,互相关照。这种长期的不正当关系让妻子在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在起诉离婚时,这种行为也可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
四、严重损害对方名誉
在婚姻中,一方通过散布谣言、恶意诋毁等方式严重损害对方名誉,也属于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例如,丈夫因为一些矛盾,在朋友圈、社交群等公开场合恶意编造妻子的负面信息,导致妻子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他人的异样眼光和指责,名誉受损。妻子起诉离婚时,丈夫的这种行为就可作为重大过错的依据。
起诉离婚中认定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后,后续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比例的调整、过错方的赔偿责任等问题。如果对这些后续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遇到这种复杂的情况,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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