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大家都希望能和伴侣携手走过风风雨雨,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但现实往往很复杂,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破坏婚姻和谐的情况,除了常见的出轨、家暴等过错,还有一些“其他重大过错”。这些过错可能不太容易界定,却也实实在在影响着夫妻关系和婚姻的走向。那在法律上,婚姻中认定的其他重大过错到底包含什么内容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
一、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算重大过错
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人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需要双方共同珍惜和合理使用。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就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比如一方沉迷赌博,将大量的夫妻共同存款输光;或者在没有和对方商量的情况下,购买奢侈品、进行高消费旅游等,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对方存在挥霍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挥霍财产的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二、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属重大过错
在结婚前,双方都有义务向对方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要是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和对方结婚,这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会对另一方的婚姻权益造成侵害。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却在婚前刻意隐瞒。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同时,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三、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算过错
虽然没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但一方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对配偶的精神和感情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也被认定为婚姻中的重大过错。比如一方频繁和婚外异性暧昧聊天、幽会等。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严重忽视家庭义务构成重大过错
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有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义务。如果一方长期对家庭不管不顾,不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义务,这也属于重大过错。比如一方长期在外吃喝玩乐,对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不闻不问,对老人也不尽赡养义务。另一方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生活开销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家庭义务。在离婚分割财产和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这些证据会对无过错方更有利。
婚姻中认定的其他重大过错情况处理完后,后续还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重新分割是否会有争议,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后续保障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纠纷,影响当事人的生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上有众多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解决后续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婚姻纠纷中少走弯路,重新开启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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