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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能否以债权作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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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950人看过
导读:认缴出资可以债权作为出资方式。《公司法》规定,可货币估价且依法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能作价出资,债权满足条件即可。实务中,债权出资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将债权转移至公司名下。但债权有风险,像真实性、可实现性等,若无法实现,股东可能担责。因此,公司债权出资时要做好风险评估与尽职调查。
认缴出资能否以债权作为方式

一、认缴出资能否以债权作为方式

认缴出资可以债权作为出资方式。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债权若满足可货币估价和依法可转让这两个条件,就可用于出资。

实务中,债权出资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且需将债权转移至公司名下,完成出资义务。不过,债权存在一定风险,如债权本身真实性、可实现性等。若债权最终无法实现,股东可能需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所以,债权出资时,公司要做好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

二、认缴出资以债权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认缴出资以债权出资符合法律规定,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债权若能满足可货币估价和依法转让这两个要件,就能作为出资。

实践中,债权出资要经严格评估作价,确保其价值公允。同时,要完成债权的转移手续,将债权合法转让给公司。不过,若债权存在权利瑕疵、无法实现或难以评估价值等情况,可能不被认可作为有效的出资方式。此外,公司也可在章程中对出资方式作出特别规定。

三、认缴出资以股权出资是否有法律依据

有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权属于可依法转让且能以货币估价的非货币财产,可用于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股权出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且不得存在已被设立质权、被依法冻结等情形。因此,在符合上述规定时,股东能够以认缴出资的股权完成出资。

当探讨认缴出资能否以债权作为方式时,除了明确这一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拓展值得关注。比如以债权出资后,若债权存在瑕疵,像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存疑,会对公司资本充实产生怎样的影响,股东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补足责任。另外,债权出资后,其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也至关重要,若评估过高或过低,可能引发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如果您对认缴出资以债权作为方式后的责任承担、价值评估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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