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
离婚时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财产,像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原则,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离婚时债务分割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方个人债务,包括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等,由本人偿还。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在探讨离婚时,能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否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呢?按照法律规定,若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影响共同财产分割。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内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这部分财产也不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若你对这些离婚财产分割的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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