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梳理与核实
在婚内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的案件中,证据梳理与核实是关键的基础环节。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首先协助委托人张女士明确维权思路,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如结婚证证明了张女士与王先生的合法夫妻关系,这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重要依据;王先生向李女士转账的全记录,包括微信、支付宝账单及银行账户流水,是确定赠与金额的关键证据;李女士向张女士致歉的微信聊天记录则从侧面反映了赠与行为的不当性。
律师对张女士初步主张的转账金额进行仔细核对,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这体现了律师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通过依据原始支付凭证逐一核对,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的反向转账金额,为后续庭审辩论提供了准确的事实基础。
法律依据与辩论焦点
确定法律依据是案件的核心。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核心法律依据,即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认为转账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且剩余款项应视为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针对这些抗辩,律师发表了重点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及投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张女士同意,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张女士财产所有权。同时,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外恋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并且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未提供充分证据,反向转账金额虽可抵扣,但不能改变赠与行为性质和免除返还义务。这些辩论意见有理有据,从法律规定和事实层面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第三人沟通与庭审推进
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参加诉讼。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法院能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同时,针对被告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证据关联性及证明力不足,进一步强化了己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积极的沟通和质证行为,有助于法院准确判断案件情况,为最终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被告李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委托人张女士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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