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要双方都去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并非强制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才能作出,但当事人负有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的义务。
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的核心依据是现场勘查笔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车辆检验报告等客观证据,而非当事人是否到场。若一方当事人经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交警部门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独立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拒不到场的当事人将丧失当场陈述、质证、申辩的权利,可能承担证据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当事人到场的意义在于:可当场核对证据材料、陈述事故经过、对异议点提出申辩,有助于交警更全面还原事实。责任认定书作出后,会依法送达双方,若对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综上,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到场,以充分保障自身权益;即使未到场,交警仍有权依法作出责任判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未明确医疗费由谁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未明确时医疗费支付规则如下:
1.医疗机构法定抢救义务: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负有及时抢救义务,不得因费用未结清拖延救治。
2.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义务: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现行1.8万元)内先行垫付抢救及必要医疗费用,无需等待责任划分。
3.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情形:若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肇事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全部费用,其后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4.后续责任追偿:责任明确后,已垫付费用的主体(保险公司、救助基金、垫付方)可向最终责任方追偿,医疗费按责任比例由责任人或其保险公司承担。
综上,法定垫付主体为保险公司及救助基金,肇事方无强制垫付义务但可协商垫付。
三、交通事故责任方死亡后该如何索赔
根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责任方死亡后,索赔需按以下路径处理:
1.确定索赔对象:责任方的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61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仅以责任方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2.优先主张保险赔偿:先向责任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不分责任比例),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仍不足的,向遗产继承人主张。
3.固定核心证据:需保留事故认定书、医疗/误工/伤残等损失凭证、责任方遗产清单(如房产、存款等)及继承人信息。
4.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事故发生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需及时行权。
若继承人拒绝赔偿,可向法院起诉,将继承人列为被告,请求在遗产范围内判决赔偿。需注意:遗产范围外的债务,继承人无清偿义务。
当探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要双方都去吗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当事人无法前往,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委托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另外,责任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一方对判定结果不服,该如何申请复核,复核的流程和期限又是怎样的。这些都是与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紧密相关的问题。倘若你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过程中遇到疑问,不管是双方是否都要去,还是上述拓展的相关问题,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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