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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计入诉讼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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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047人看过
导读:精神损失赔偿请求涉及的金额会计入诉讼标的额,影响诉讼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依规定比例分段累计交案件受理费。若诉求含精神损失赔偿,其金额会与其他诉求金额相加作为计费依据,如侵权纠纷。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确定各自负担数额。
精神损失计入诉讼费用吗

一、精神损失计入诉讼费用

精神损失赔偿请求涉及的金额会计入诉讼标的额,进而影响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依规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若诉讼请求包含精神损失赔偿,该赔偿金额会与其他诉求金额相加,作为计算诉讼费用的依据。

例如,在侵权纠纷中,除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外还主张精神损失赔偿,法院会将二者合计金额按照相应标准计算诉讼费用。当案件审结,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二、精神损失赔偿诉求的诉讼费如何计算

精神损失赔偿诉求的诉讼费依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若是侵害人格权纠纷等非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精神损害赔偿是在财产案件中附带提出,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依金额递增比例递减计算,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精神损失赔偿诉求诉讼费减免条件有哪些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精神损失赔偿诉求诉讼费减免分免交、减交和缓交。免交条件为:当事人是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交条件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缓交条件为: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探讨精神损失计入诉讼费用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答案,还有相关的拓展情况值得了解。比如精神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它会受到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多种因素影响。而且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对于精神损失赔偿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另外,若精神损失计入诉讼费用,在胜诉后费用承担方式也有相应规定。如果你对精神损失赔偿的具体计算、诉讼费用承担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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