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利益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女方可依法主张以下权益:
1.共同财产分割倾斜:协议不成时,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女方因抚育子女、无过错等情形可获适当多分。
2.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2岁以下子女原则归女方,获抚养权后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3.家务劳动补偿: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可请求经济补偿。
4.经济帮助:离婚后生活困难且男方有负担能力的,可主张住房居住权或金钱帮助。
5.过错损害赔偿:男方存在重婚、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可请求物质及精神损害赔偿。
上述权益需结合具体案情主张,并非必然获得,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协商或诉讼维权。
二、夫妻离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解决
针对夫妻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可依据以下法律路径解决:
一、明确义务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抚养费,此为法定义务,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免除。
二、分情况采取措施
1.协议离婚情形
若离婚协议中已约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女方拒不履行的,应以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方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要求女方按协议履行。法院判决后,女方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情形
若法院生效判决已确定女方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直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冻结账户、划拨存款、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女方主张无支付能力,需举证证明,此时可协商调整抚养费数额,或另行起诉请求变更,但不得直接免除义务。
核心提示
抚养费请求权归子女所有,直接抚养方仅为法定代理人;强制执行需提供女方财产线索以提高执行效率。
三、夫妻离婚女方不担债务吗
关于夫妻离婚时女方是否承担债务,需根据债务性质具体判断,核心在于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1.需承担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以下债务属共同债务,离婚时女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双方共同签名或女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男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但债权人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债务。
2.无需承担的情形
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举证上述共同用途的,属男方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承担。
3.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债务归男方”的约定,仅对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有权向女方主张债权。女方清偿后,可依约定向男方追偿。
综上,离婚时女方是否担责,关键看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而非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建议离婚时对债务性质及承担方式明确约定,必要时通过公证或债权人确认强化效力。
当探讨夫妻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利益时,除了常见的财产分割,还有一些权益值得关注。在财产方面,女方若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可在离婚时要求家务补偿。若女方生活困难,还能请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子女抚养权,女方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也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获得抚养费。另外,若男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女方可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你对离婚女方权益的具体细节、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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