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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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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3 · 1094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若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行为;价值已减少的,可请求恢复价值或提供相应担保,抵押人不履行的,抵押权人可请求债务人提前偿债。若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致价值减少,抵押人无需担责,抵押权人可就保险金等优先受偿,履行期未届满的可提存。
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如何处理

一、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若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是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所致,抵押人无需承担恢复或补充担保责任,但抵押权人可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

二、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权益如何保障

当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权益可按以下方式保障:若因抵押人行为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已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的担保。若抵押人不恢复且不提供担保,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若抵押财产价值减少非因抵押人行为,抵押人无需承担恢复或补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仅能就抵押财产剩余价值优先受偿,风险由抵押权人自行承担。

三、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抵押权人权益咋保障

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时,抵押权人权益可按如下方式保障:

若因第三人原因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抵押权人可就该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金优先受偿,此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若抵押人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抵押权人可请求将其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

若抵押财产部分毁损,剩余部分仍担保债权,抵押权人对剩余抵押财产仍享有抵押权。

若抵押人故意造成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且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当我们探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如何处理时,除了已解答的常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是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导致,此时抵押权人能否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这在实践中存在不同情形。另外,若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有过错,抵押权人要求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也是大家可能关心的。如果您对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处理的更多细节、特殊情况应对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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