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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递交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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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3 · 2005人看过
导读:离婚协议递交时间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先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签协议,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递交;自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起有30日冷静期,冷静期内可撤回,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起诉后若双方和解,可将协议交法院,法院审查合规后出具调解书结案。
什么时候递交离婚协议

一、什么时候递交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递交时间分两种情形。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先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然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时便要递交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有30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若能达成和解,也可将离婚协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可出具调解书结案。

二、递交离婚协议后多久能完成离婚手续

自2021年《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有冷静期规定。递交离婚协议后,首先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所以,顺利完成离婚手续最短31天,最长60天。若冷静期内一方撤回或期满未申请发证,都无法完成。

三、递交离婚协议后手续未完成法律有啥规定

递交离婚协议后手续未完成,即处于离婚冷静期或未完成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存档,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坚持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在此期间,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需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探讨什么时候递交离婚协议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递交离婚协议后,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了该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另外,离婚协议的效力也是大家关心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如果您对于递交离婚协议的具体时间节点、冷静期的相关权益,或者离婚协议效力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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