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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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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3 · 1096人看过
导读:一般在以下情况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一是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表示另一方无需支付且不损害子女权益;二是支付方因重大疾病、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可适当减免;三是子女成年或虽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能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不过,免除支付可能是暂时或特定的,若情况变化,子女仍有权要求支付或增加。
哪些情况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

一、哪些情况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

一般而言,在以下情况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

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和另一方经协商,直接抚养方表示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丧失支付能力:支付方因重大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数额给付,可适当减免。

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子女年满18周岁,或虽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需注意,免除支付抚养费只是暂时或特定情形,若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或支付方经济状况改善,子女仍有权要求支付或增加抚养费

二、哪些情况可以撤销婚前签订的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撤销婚前签订的协议:

1.重大误解:若一方因对协议重要内容,如财产范围、权利义务等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协议,且基于该错误认识作出了不真实意思表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2.显失公平:订立协议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另一方可行使撤销权

3.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签订协议,受欺诈方可以请求撤销。

4.胁迫: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受胁迫方有权撤销。

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三、哪些情况可以约定纠纷管辖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可在合同中约定,也可单独订立管辖协议。

其次,可供选择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

最后,约定应明确且唯一,若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该约定可能无效。同时,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可不用给孩子抚养费时,除了已知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支付方因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这种情况下可能无力支付抚养费。另外,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新配偶愿意承担孩子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支付方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免支付。但这些情况都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定。要是你对这些相关情况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别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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