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带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连带损失赔偿并无统一标准,需依具体情形确定。
在合同之债中,若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赔偿;无约定,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侵权之债里,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总之,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可按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
二、连带损失赔偿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连带损失赔偿责任认定依据主要如下:
法律规定:《民法典》等法律有诸多涉及连带责任的条款。如共同侵权行为中,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里,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约定: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合伙合同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特定情形:在一些行业规范、司法解释中也有连带责任规定。如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认定时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依据上述依据判断是否构成连带损失赔偿责任。
三、连带损失赔偿责任承担比例如何确定
确定连带损失赔偿责任承担比例时,有约定从约定。若连带责任人之间依法对责任承担有约定,应按照该约定确定承担比例。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各连带责任人平均承担。比如多个保证人对保证责任承担比例未约定,一般平均分担。
还会考虑过错程度。根据各责任人在损害发生过程中的过错大小确定比例,过错大的多担责。如在共同侵权中,故意侵权方比过失方担责比例通常更高。
若难以确定过错程度,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在无法明确各责任人过错大小的情况下,为公平起见,各责任人平均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在了解连带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如何确定,是平均分担,还是根据各责任人的过错程度来划分?另外,当部分责任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对其他未履行的责任人是否享有追偿权,追偿权的行使又有哪些条件和限制?这些问题在实际的连带损失赔偿中都极为关键。如果您对连带损失赔偿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连带损失赔偿标准本身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您的权益。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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