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打官司时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判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判决核心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先区分财产性质
法院首先界定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婚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未明确归一方的)等;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遗嘱/赠与明确归一方的财产等(不参与分割)。
2.分割的核心原则
协议不成时,法院按以下规则判决: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民法典》第1087条):优先保障直接抚养子女方的权益,适当倾斜女方;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过错,无过错方可多分。
公平原则:结合财产来源、出资比例、对家庭贡献等具体情况调整。
惩罚性规则: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时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1092条)。
3.常见财产的处理
房产:婚后购房(无论登记谁名)均为共同财产;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产权归首付方,补偿另一方。
股权/投资:婚后取得的股权,协商不成时可评估作价,由持股方补偿另一方。
综上,判决需结合个案事实,平衡各方权益,无绝对“均分”规则。建议当事人收集财产证据(如银行流水、产权证明)及过错证据,以争取有利判决。
二、离婚打官司时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双方都争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比如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看哪方更利于孩子成长。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双方可在诉讼中积极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对方不利抚养的情况。也可在诉讼外尝试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抚养权方案。
三、离婚打官司最终赔偿数额是多少
离婚官司最终赔偿数额没有固定标准。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依据,比如因对方过错导致的财产减少、为治疗伤害支出的费用等,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损失金额。
精神损害赔偿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精神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权衡各种因素后判定赔偿数额。
当涉及离婚打官司时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判的问题,除了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分割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也是与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债务的用途、性质等因素来合理判定双方的承担比例。若你对这些离婚财产分割后续问题或债务分担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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