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给孩子办卡需什么手续
离婚后给孩子办卡,若孩子已满16周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前往银行办理借记卡,流程与成年人办卡基本一致,填申请表、签字确认等。
若孩子未满16周岁,需由监护人(父母双方离婚后,有抚养权一方通常为监护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孩子户口簿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文件(如出生证明)到银行办理。监护人需以孩子名义填写开户申请表,银行审核相关资料无误后,会为孩子办理借记卡。信用卡办理方面,未成年人一般无法独立办理,需监护人根据银行具体规定操作。
二、离婚之后给孩子补课要注意些什么
离婚后为孩子安排补课需注意以下法律要点:
1.明确费用性质: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包含常规教育费(公立学校学费等),但课外补课属额外教育支出,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若原抚养费协议/判决未涵盖补课费,单方决定的补课费需经对方认可方可主张分担。
2.必要性与合理性审查:补课内容应与孩子学业需求匹配,费用需在合理区间(避免天价补课或非必要辅导),否则对方可拒绝承担不合理部分。
3.证据留存义务:若需主张共同分担,需保留补课合同、缴费凭证、课程记录等证据,证明支出的真实性与必要性。
4.争议解决路径:协商不成时,可诉至法院请求调整抚养费或单独分担补课费,法院会结合孩子利益、双方经济能力及补课合理性作出裁判。
核心原则: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出发点,避免单方擅自决定大额额外支出,减少抚养纠纷对孩子的影响。
三、离婚之后给小三钱财能否要回
离婚后发现原配偶曾给小三钱财,一般情况下可以要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通常被认定无效。
受损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钱财。起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原配偶有赠与行为以及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后,若第三者不返还,受损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我们了解了离婚之后给孩子办卡需什么手续,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孩子银行卡的使用监管问题,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如何协商对孩子银行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另外,随着孩子长大,银行卡的信息变更等手续也是需要考虑的。孩子的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至关重要。如果您在离婚之后给孩子办卡的手续上还有疑问,或者对于后续孩子银行卡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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