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会是赔偿方面的唯一证据么
事故认定书并非赔偿方面的唯一证据,但属于核心证据之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及《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制作的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通常作为法院认定事故责任比例的重要依据。但它并非不可推翻——若当事人能提供相反证据(如现场监控录像、第三方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足以证明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与客观事实不符,法院可依法不予采信或调整责任比例。
此外,赔偿主张还需配套其他证据链:
1.损失证明: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财产损失评估结论等(用于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2.因果关系证明:如伤情与事故的关联性鉴定(排除非事故导致的损失);
3.主体资格证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车辆权属及保险合同等(确定赔偿义务主体)。
综上,事故认定书是责任划分的关键参考,但赔偿需结合责任证据+损失证据+主体证据共同支撑,并非单一依赖认定书。
二、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流程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主体及时限
事故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需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方式与材料
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可直接提交或通过原办案部门转交)。口头申请无效。
3.受理审查
上一级交管部门5日内审查受理条件:
不予受理情形:已提起民事诉讼且法院受理、调解达成协议、签字确认认定书后放弃复核等;
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4.复核处理
受理后30日内完成审查(重点核查事实清晰度、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正确性、责任划分公正性、程序合法性),作出复核结论:
维持原认定;
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原单位需10日内重作认定书)。
5.效力限制
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期间,任何一方提起民事诉讼并被受理的,复核终止。重作的认定书当事人不得再次复核。
以上流程需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与形式要求,确保权利有效行使。
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多久能申请复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适用行政复议,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申请复核而非复议。
复核期限为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逾期将丧失申请资格。
需注意:
1.申请主体: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
2.申请方式: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3.受理机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或直接向作出认定书的交管部门提交(由其转递至上一级);
4.例外情形: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由交管部门审查是否受理。
超过3日未申请复核的,事故认定书将作为后续处理(如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无法再通过官方程序推翻其效力。
核心结论:自收到事故认定书次日起算3个自然日(含节假日)内,务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注:法律上“复议”针对具体行政行为,事故认定书属证据性文书,故用“复核”表述更准确。)
当探讨事故认定书会是赔偿方面的唯一证据么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确它并非赔偿的唯一证据。在实际赔偿中,除事故认定书外,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误工证明等也都是重要证据。医院诊断证明能明确伤者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伤残鉴定报告可确定伤残等级,误工证明则关乎误工赔偿金额。若仅依赖事故认定书,可能无法全面保障自身赔偿权益。如果您在事故赔偿证据收集、赔偿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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