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破产还会还钱吗
在中国,深圳率先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个人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还钱。
法院裁定破产后,会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接管和分配。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包括收入、债权等。管理人会将债务人的非豁免财产变价分配给债权人。
此外,个人破产有免责考察期,债务人在考察期内需按规定进行收入分配,用于清偿债务。若在考察期内债务人违反规定,如隐匿财产、恶意逃债等,法院可撤销免责裁定,要求继续偿债。若债务人遵守规定,考察期满后,对于剩余无法清偿的债务,可获得免责。所以,个人破产后部分债务要还,只有符合条件的剩余债务才可能免责。
二、个人破产后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主要以深圳为试点。依《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债务清偿规定如下:首先,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包括收入、债权等,隐匿财产将担法律责任。其次,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免责考察期,深圳规定一般为3年,期间债务人要遵守限制消费等规定,按法院认可的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清偿债务。若债务人积极配合且按计划清偿,考察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剩余债务可获免除,但恶意逃避债务的除外。此外,债权人有权监督债务人财产和清偿情况,对债务人不当行为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三、个人破产后债务减免有啥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主要以深圳的探索为代表。《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个人破产后债务减免提供法律依据。
依该条例,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可申请破产。在经过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等程序后,满足一定条件债务可减免。比如,债务人需如实申报财产,遵守限制消费等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自宣告破产之日起经过三年考察期,且在此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剩余债务可免除。重整程序中,债务人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和解程序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在探讨个人破产还会还钱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解答,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个人破产后,虽然部分债务有可能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调整或减免,但并非所有债务都能一笔勾销。例如,恶意逃避债务产生的欠款,即便个人破产,依然要偿还。此外,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赔偿债务,通常也不会因破产而免除。如果您对个人破产后的债务清偿范围、后续还款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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