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财产总额包含房产不
起诉离婚时的财产总额是否包含房产,核心在于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纳入财产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包括: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出资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婚后继承/受赠的房产(未明确约定仅归一方所有);
-其他符合“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如婚内置换、加名等情形)。
此时,房产的市场价值应计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总额,影响诉讼费计算(财产总额超20万元的部分,按比例收取诉讼费)。
2.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不纳入财产总额
个人财产的房产包括:
-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明确约定仅归子女一方的房产;
-婚内通过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房产;
-其他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
此类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计入离婚财产总额。
结论:起诉离婚时,财产总额是否包含房产,需先界定房产的权属性质。属于共同财产的,必须纳入;属于个人财产的,不纳入。建议在诉讼中对房产权属及价值进行明确举证,避免争议。
二、起诉离婚时老公非法同居会怎么判
起诉离婚时若能证明老公非法同居,法院在审理时,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因为与他人同居是法定应准予离婚情形之一。
在财产分割上,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同时,女方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主张老公非法同居需提供充分证据,比如同居地邻居证人证言、租房合同、视听资料等。法院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定。
三、起诉离婚时另一方需不需要签字
起诉离婚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告提起诉讼无需被告签字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诉讼启动无需被告签字: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即可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文书,被告的应诉行为(如提交答辩状、到庭参加庭审)是其诉讼权利,而非对起诉的“签字同意”。
2.离婚判决效力与签字无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标准作出裁判。即便被告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或拒绝在裁判文书上签字,只要判决准予离婚且生效(一审判决上诉期届满未上诉或二审判决作出),婚姻关系即解除,无需被告签字确认。
需特别区分:协议离婚需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需双方签字),但诉讼离婚的核心是法院的司法裁判,与被告是否签字无关。
综上,起诉离婚无需另一方签字,离婚与否由法院依法裁判。
在探讨起诉离婚时财产总额包含房产不这个问题后,我们发现房产在多数情况下是会包含在财产总额里的。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却登记在一方名下,分割时如何保障另一方权益;又或者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该如何分配。这些都是与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紧密相关的复杂情况。若你在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尤其是涉及房产分割方面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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