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婚前购房出轨离婚时会怎样判决
老公婚前购房,若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该房产仍归其所有,不参与分割。
但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要求分割。
关于出轨,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依据法律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当倾向女方。不过,单纯出轨不一定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老公婚前购房,婚后房子我有没有份
这涉及到房产归属问题。若该房是你老公婚前全款购买,产权登记在其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其个人财产,你婚后没有份额。
但若你老公婚前仅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主张分割。例如,房子总价200万,首付80万是你老公婚前付的,婚后共同还贷60万,房子增值到300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60万及对应的增值(计算方式较复杂)你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另外,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婚前婚后购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购房出资、登记情况等综合判断。
三、老公婚前购房婚后还贷该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关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婚后还贷资金来源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则该部分还贷及对应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无需就此向另一方补偿。
在探讨老公婚前购房出轨离婚时会怎样判决的问题后,还有两个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其一是若该婚前房产在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其二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因老公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若你在这种复杂的婚姻财产分割和过错赔偿问题上还有疑问,不知如何处理后续事宜,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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