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哪些条件能降低孩子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情形可要求降低孩子抚养费:
1.给付方收入明显减少。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抚养方情况变化。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3.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
要求降低抚养费,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身情况变化,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降低及降低幅度。
二、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依法解除合同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条件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解除。
法定解除则有明确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三、满足哪些条件可追偿继子女抚养费
在我国,追偿继子女抚养费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照料、教育等抚养行为,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
其次,抚养关系解除。比如亲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拟制血亲关系随之解除;或者继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等情况。
最后,存在经济负担。继父母在抚养继子女过程中,因承担抚养费等产生了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经济压力,且这种压力对其生活造成了明显不利影响。
只有在以上条件都满足时,继父母才有可能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向有支付能力的生父母追偿已支付的继子女抚养费。
当我们了解了满足哪些条件能降低孩子抚养费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降低抚养费后,如果孩子因突发重大疾病、升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明显增加,抚养费用是否要相应提高以及如何处理。另外,若一方因经济状况改善却不愿增加抚养费,另一方又该如何维权。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关系到孩子的成长与双方的权益。如果您对降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操作、后续可能出现的调整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延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您理清思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