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谁负责
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责任主体确定需依不同情形判断。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规定,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若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交通事故引发的债务是否属个人
交通事故引发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事故是一方个人违规导致,且该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由此产生的赔偿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
但如果事故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等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比如司机因工作驾驶车辆引发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债务就不属于个人债务。
另外,若车辆是多人共有,且事故发生与车辆使用等情况相关,可能会涉及共有人的责任分担问题,债务性质也较为复杂。
总之,要综合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责任认定以及相关主体关系等来准确判断该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
三、交通事故引发工伤,医疗费可不可双赔
在交通事故引发工伤的情况下,医疗费通常是可以双赔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原则上医疗费不能重复获得,但在实践中,若交通事故责任人已支付医疗费,工伤职工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医疗费待遇。
不过,各地在具体执行上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规定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赔付的医疗费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但也有些地方允许工伤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可就未获赔部分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所以,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来确定医疗费能否双赔。
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谁负责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除明确责任主体外,还涉及赔偿范围和保险理赔等拓展问题。赔偿范围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不同情况赔偿标准不同。而保险理赔方面,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理赔流程、额度也有差异。若事故涉及多方,保险理赔的分配也需谨慎处理。若你在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中,对责任认定后的赔偿范围、保险理赔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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