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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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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862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约定管辖法院范围规则如下: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人身关系纠纷不得约定。可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如被告、原告住所地等。禁止违反级别、专属管辖,约定需明确唯一。需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不符合规则,约定无效,按法定管辖确定法院。
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包含哪些

一、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包含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适用纠纷类型 仅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如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部分引发的纠纷),人身关系纠纷(如婚姻、继承)不得约定管辖。 二、可选法院范围 约定的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具体包括: 1.被告住所地; 2.合同履行地; 3.合同签订地; 4.原告住所地; 5.标的物所在地; 6.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如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等,需结合具体纠纷性质判断)。 三、禁止性限制 1.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例如,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案件,不得约定由中级法院管辖; 2.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禁止约定其他法院; 3.约定需明确唯一:不得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但若约定的多个联系点均符合法律规定,且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确定唯一管辖法院的除外,如仅选择“原告住所地”)。 四、形式要求 需采用书面形式(含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单独的管辖协议),口头约定无效。 若约定不符合上述规则,管辖约定无效,将按法定管辖确定法院。

二、约定管辖法院却进行仲裁该如何处理

约定管辖法院却进行仲裁,需看具体情况处理。若双方仅约定了管辖法院,未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通常不会受理;若已受理,另一方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仲裁委应审查,确认无有效仲裁协议会驳回仲裁申请。 若双方在约定管辖法院后又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可正常进行,此时视为双方变更争议解决方式,排除了原约定管辖法院的适用。若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总之,关键在于有无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则仲裁优先,无则按原约定由法院管辖。

三、约定管辖法院不明确的情形如何处理

约定管辖法院不明确的情形,通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协议管辖无效,应适用法定管辖。法定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等。一般地域管辖通常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法院;特殊地域管辖则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案件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例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在约定管辖法院不明确时,要依据法定管辖规则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当探讨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包含哪些时,除了明确的范围界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约定管辖法院的协议是否有效,若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可能会被判定无效。另外,约定管辖与法定管辖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也是关键。若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你对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协议效力以及管辖冲突处理等问题仍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阻碍你的法律进程。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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