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里金子聘金应归属何人
婚前协议中可自行约定金子聘金归属,若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从法律性质看,金子聘金通常视为彩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一般情况下,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彩礼属女方个人财产;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所以,若婚前协议未作约定,需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金子聘金归属。
二、婚前协议里约定一方家暴是否会有效
婚前协议约定一方家暴的相关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若协议约定家暴方在离婚时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赔偿、放弃部分财产等财产性内容,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可对财产分配等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会受法律保护。
但如果协议约定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如一方家暴后就丧失子女抚养权等,通常无效。因为抚养权归属需结合子女利益、双方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不能通过婚前协议预先设定。
三、婚前协议里股权收益可归个人所有么
婚前协议里可以约定股权收益归个人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协议对股权收益归属进行约定属于对财产归属的约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即合法有效。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前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婚后产生的分红、转让增值等收益归该方个人所有,这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探讨婚前协议里金子聘金应归属何人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婚姻关系未能长久维持而离婚,已在婚前协议明确归属的金子聘金,是否会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产生新的争议。另外,当金子聘金涉及到家族传承等特殊背景时,其归属和处理是否会与协议约定有所不同。面对这些复杂且易产生纠纷的问题,您是否感到有些迷茫呢?如果您对婚前协议中金子聘金的相关细节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可能衍生的法律问题,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顾问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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