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遭驳回是否可再次起诉
变更抚养权遭驳回后可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受理。若有新事实、新理由,随时可再次起诉;若无新事实、新理由,需在六个月后起诉。
再次起诉时,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应当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院会结合证据和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对是否变更抚养权作出判决。
二、变更抚养权原告不到场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诉讼中,若原告不到场,需分情况处理。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因为原告是启动诉讼程序的一方,有义务按时参加庭审。若原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到庭的原因并请求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若法院准许延期审理,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若不准许,原告还是需想法到庭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否则仍可能按撤诉处理。
三、变更抚养权诉讼管辖权归谁
变更抚养权诉讼管辖权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若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探讨变更抚养权遭驳回是否可再次起诉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其他要点。即便此次起诉被驳回,若之后出现了新的事实和理由,证明有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如直接抚养方出现严重虐待孩子、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保障孩子生活等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不过要注意再次起诉需要有合理且充分的证据支持。倘若你对再次起诉的条件、证据收集以及后续流程等存在疑问,或是在变更抚养权问题上还有其他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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