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共同债务要担责吗
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通常要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过,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姻期间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认定如下:
时间范围:自结婚登记起,至婚姻关系终止(如离婚、一方死亡等)止。
一般范围:包括双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特殊情况: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出租所得租金,属共同财产;但房产自然增值部分仍为个人财产。具体认定需依财产性质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关键在于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努力所得。
三、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有效吗
1.婚姻期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若并非日常生活所需,一般无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重大处分需协商一致。
2.若受赠人善意取得且支付合理对价,可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赠与有效。
3.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如捐赠慈善机构,通常认定有效。
4.权益受损方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在探讨婚姻期间共同债务要担责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是否担责,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债务的认定标准,并非所有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像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另外,若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有约定,该约定在夫妻内部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倘若你在婚姻共同债务的认定、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面临复杂的债务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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