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若被迫签订是否有效力
婚前协议若系被迫签订,其效力需依法律规定认定。根据民法典,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若能举证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胁迫情形,受胁迫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未行使撤销权或超过法定时效,协议则继续有效。主张撤销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胁迫事实存在,如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撤销后该协议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前协议若被胁迫该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婚前协议,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认定胁迫需满足以下要件:一存在胁迫行为,即以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名誉财产等损害为要挟;二胁迫具有非法性;三胁迫与协议订立存在因果关系,即受胁迫方因恐惧胁迫后果而签订协议;四胁迫发生于协议订立时。受胁迫方需举证证明胁迫事实,如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撤销权应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之日起算。
三、婚前协议若不兑现要怎么去处理
婚前协议系男女双方婚前就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的民事合同若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则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内容或承担约定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诉讼中需举证证明协议有效性及违约方未履行协议的事实。若协议存在无效情形如处分他人财产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则需按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处理无效部分不产生约束力双方权利义务按法定规则确定。
当探讨婚前协议若被迫签订是否有效力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能证明婚前协议是在被迫情况下签订,它可能被判定无效,但证明被迫签订并非易事,需有足够证据,如胁迫现场的录音、录像,相关证人证言等。另外,即使协议部分条款因被迫签订无效,不影响其他无瑕疵条款的效力。若你在婚前协议的签订、效力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手中证据能否证明被迫签订,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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