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李鉴春律师就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服务地区为河南周口。其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不仅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还曾在2010年2012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同时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执业案件概况
李鉴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且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李鉴春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工作中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他担任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律所的重任,引领律所的发展方向。曾作为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为学生传授专业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人才。身为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他为法治建设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的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典型案例之开设赌场案
在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充分展示了李鉴春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通过精准辩护实现量刑优化的专业实践。
案情概览
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审前介入与争议聚焦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作为辩护人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李律师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这体现了他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对案件关键问题的精准把握,能够在复杂的案件情况中迅速找到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素。
审查起诉阶段的协商成果
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以下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在这个阶段,李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沟通,为案件的后续发展争取到了更有利的条件,对案件事实和数额进行了更客观的认定。
审判阶段的量刑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律师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这一阶段,李律师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和类案参考,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了辩护目标。
辩护要点总结
本案的辩护成效凸显于以下方面:一是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二是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三是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充分说明,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李鉴春律师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综合执业表现
从李鉴春律师的整体执业情况来看,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多个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中,他都能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无论是在常见的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案件,还是在职务犯罪等特定领域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能力。他的典型案例也为其他律师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法律界有着一定的示范作用。同时,他在律所管理、教学、为政府提供法律支持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也体现了他全面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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