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孔伟律师于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就职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因其出色的表现,2022年5月初被济宁市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2024年被评为十佳法律援助人员,2024年12月2027年12月被曲阜市人民政府聘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员。
销售有毒食品案辩护
在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XX在2023年4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该产品被检测出含有西XX明成分,且李XX在明知产品有问题后仍继续销售。孔伟律师作为李XX的辩护人,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以及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并建议适用缓刑。虽然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故意杀人案获缓刑
王X故意杀人罪一案中,王X因2016年其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于2025年5月21日晚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致宋XX身体多处受伤。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X提起公诉。孔伟律师为其辩护,指出王X存在多种从轻、减轻情节,包括主动归案、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以及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认定王X系犯罪未遂、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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