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执业信息
李泽宇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时间。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北保定,联系地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李泽宇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同时还拥有心理咨询师、涞源县人民调解员等职位或称谓。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办案有质量,富有责任感。
擅长业务领域
李泽宇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在公司法方面,他专注于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能为公司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他有丰富的经验,无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此外,他还擅长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能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他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并且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还能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李泽宇律师办理的案件中,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值得关注。2X23年1X月1X日,在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李XX与被告何X、XX公司(中铁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泽宇作为原告李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诉讼。2X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在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XX部队工程的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其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在2X21年X月3日进行了对账,确认了施工项目和总款项,但一直未付款。原告李XX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与被告何X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求被告何X、中铁X局给付劳务款14X9X9X元及相应利息,以及由被告方承担诉讼费等。庭审中原告不再要求李XX承担给付责任。何X认可原告所述事实及工程量和所欠工程款,但称工程正在审计没钱给付。中铁X局则辩称自己并非适格被告,与原告无合同关系,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了张家口XX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定,何X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14X9X9X元,故支持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同时,因案涉工程雇用的工人工资已由原告给付完毕,且中铁X局与李XX无合同关系,所以中铁X局无需承担责任。关于利息问题,法院支持原告以14X9X9X元为基数,自2X21年X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诉求。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另一起案件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201X年1月2X日,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租赁方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若干机械设备用于现场平整场地及回填土使用。付款方式为乙方每月25日前申报所完成租赁结算价款,次月5日前对账,第三个月25日前支付结算价款的X0%,项目工程竣工三个月内,乙方一次性申报尾款,3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结清余款。在施工期间被告按合同付款,工程结束时差1万多元达到X0%,原告未追究剩余尾款。经多次催讨,被告又付了5万元,合同租赁总价为110X025元,被告实际付款X12X05元,剩余款项被告一直推脱。原告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清偿设备租赁款1XX320元,支付自2021年1月2X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认可与原告之间的设备租赁事实关系及欠付金额,但称由于涉案工程的发包方资金短缺,导致工程款未给付,自己已垫付大量工程款,无力支付给原告,且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有效合同,原告依约交付租赁设备,被告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被告仍欠设备租赁款1XX320元,故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笔款项的诉讼请求。对于利息问题,因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考虑到被告在工程竣工后陆续向原告支付款项的事实,法院支持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2021年1月2X日)开始计算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设备租赁款的损失。
整体业务表现
从李泽宇律师办理的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他在建筑工程相关领域的法律业务中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争取到了应得的工程款及利息。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同样能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为原告维护合法权益,促使被告支付欠付的租赁款及相应利息。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也较强。执业至今,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商事纠纷解决方面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能够快速推进案件进程,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