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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律所刑辩团队带头人,多领域办案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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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564人看过
导读:陈青友是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辩团队带头人,自2017年执业至今。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服务菏泽地区。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处理上千件刑民案件。在蔡X侵犯著作权罪案中为其获缓刑轻判,秉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理念。
山东律所刑辩团队带头人,多领域办案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概况

陈青友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2017年起在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同时还是该所刑辩团队带头人。其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xx1324,服务地区为菏泽,律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大厦十楼。在执业期间,他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领域。他秉持“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

二、典型案例详情

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蔡X提起公诉。2020年以来,梁XX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印刷盗版图书并销售。蔡X系当地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职工,公诉机关指控其与蔡X红明知梁XX印刷销售盗版图书,仍提供印有相关图标和字样的纸箱用于封装盗版词典销售,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可适用缓刑处罚金。

三、律师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陈青友律师详细阅卷,梳理案件事实,分析法律适用问题。在庭审中,他提出蔡X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辩护意见,围绕蔡X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是否与其他被告人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等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同时,他还强调蔡X的涉案情节、主观认知等案件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共同犯罪,主犯梁XX等人实施核心行为,涉案数额经重新核算为838486元,部分半成品图书系犯罪未遂。对于蔡X,法院认为其未履行审查义务,主观有明知故意,提供包装材料行为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犯论处,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充分采纳了关于蔡X在共同犯罪中地位、情节等辩护观点,认定其为从犯,且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减轻、从轻处罚。最终,蔡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且已缴纳。陈青友律师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全面考量量刑情节,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辩护效果最大化,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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