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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力追回婚内被赠财产,彰显法律守护婚姻权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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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977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社会,婚姻家庭中的财产纠纷日益增多。汪育倩律师作为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凭借专业能力处理多类民商事案件。在婚内财产侵权典型案例中,她为当事人成功追回被擅自赠与他人的财产,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律师助力追回婚内被赠财产,彰显法律守护婚姻权益力量

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汪育倩律师毕业于吕梁学院,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22xxxxxxxxx1900,现任职于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合伙人。她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的理念,始终以“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执业准则。从2019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0多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二、典型案例之婚内财产侵权案

委托人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结婚,2024年张女士发现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且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李女士虽道歉但拒绝返还。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390008元。

汪育倩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收集并固定证据,如结婚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经过仔细核对,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为394234.84元,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反向转账金额为151340.67元。

三、庭审辩论与法律依据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称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剩余款项应视为王先生个人消费。汪育倩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辩论。她指出,王先生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属无权处分,侵犯了张女士财产所有权;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外恋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无充分证据,反向转账可抵扣但不能免除返还义务。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荣誉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还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进行了合理分担。汪育倩律师凭借此类典型案件的成功办理,在业内赢得了良好口碑,获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一致认可。她的客户群体涵盖了面临婚姻家事、合同、交通事故、房地产或行政相关法律难题的个人和企业,她用专业能力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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