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资历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早在2004年,他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自2009年起持有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的律师执业证,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在其执业生涯中,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丰富的案件承办经验
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如此丰富的案件承办经验,使他在法律实务中积累了深厚的积淀,能够熟练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这期间,代理的所有案件全部胜诉,充分证明了他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
秉持的执业理念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将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作为工作的核心目标。在工作中,他树立精品意识,力求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他和团队的服务,客户能够亲身感受到楚珺律师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这也使得他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广泛的信赖。
专业技能与知识融合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担任省财税委委员。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完美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的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在处理涉及税务和法律交叉的复杂问题时,他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和税务负担。
擅长的法律领域
张居宽律师的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多个方面。在刑事法律领域,他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公司法律方面,他可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公司设立、运营、重组等各个环节;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他处理过众多相关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他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侵权纠纷处理等服务。
典型案例解析
以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为例。原告某置业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于2012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被告承建原告开发的金湖名人世家相关人防地下室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14XXXX3628元,该工程实际由被告某自然人施工。后原告以二被告仅开具XXX元发票、尚欠319XXXX4934元发票未提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提供对应发票并承担诉讼费用。
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首先,提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其次,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最后,针对自然人被告,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
法院于2016年11月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7年3月再次开庭审理,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上述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抗辩策略,为被告赢得了胜诉。在处理类似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他善于从合同约定、法律关系定性、主体资格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抗辩,为客户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张居宽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技能、独特的知识融合以及坚持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在淮安市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还是在刑事、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领域,他都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推荐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