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专业领域
杨权法律师是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27344,服务地区为常州,联系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他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杨权法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劳动工伤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比约75%。同时,他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律协任职贡献
杨权法积极参与律师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内的专业认可度,也表明他在行业教育培训、立法与行政事务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推动当地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劳动争议仲裁成功调解
在2023年2月7日,杨权法律师受江苏XX公司委托,处理王XX诉该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在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审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积极参与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相关款项得以支付。最终,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仲裁委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纠纷,也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协商技巧。
2021年,杨权法律师与同事蒋XX共同代理了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潘XX因交通事故受伤,向各被告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由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由各被告基于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各被告和第三人提出了不同的答辩意见。被告孙XX称自己是常州XX公司的驾驶员,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且个人未垫付费用;被告常州XX公司认可孙XX的意见,并表示已向原告垫付10000元;被告XX公司对事故经过和责任认定无异议,但要求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在两个交强险限额内共同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仅负担30%的责任,同时要求扣除10%的医保外费用,不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且已垫付医疗费10000元;第三人紫金XX公司称垫付了8233.22元,要求一并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于2019年7月2日,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货车相撞后,孙XX车辆又撞到行人潘XX,致其受伤。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2020年9月7日,经鉴定,潘XX因交通事故致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构成十级残疾;右侧共计7根肋骨骨折构成十级残疾,同时确定了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各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核定潘XX的损失为88571.09元,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64246.8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赔偿医疗费985.6元。被告常州XX公司和XX公司的垫付款可在其赔偿义务中予以抵扣。在这起案件中,杨权法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原告潘XX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权法律师秉持“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在劳动工伤、行政争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成功代理多起案件,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