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与执业定位
吴天成律师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该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他的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192257,服务地区为苏州,联系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自2020年开始执业以来,吴律师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他长期专注于疑难执行案件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激活与突破,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形成了独到的专业优势。
擅长领域广泛
吴律师的核心执业方向为疑难执行案件代理,尤其擅长针对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财产线索深度挖掘、执行程序合法性审查、执行异议与复议等法律途径,帮助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实现债权清偿。除了核心的执行案件代理,其业务范围广泛覆盖多个领域。在民事诉讼方面,涵盖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商事诉讼领域包括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债务清偿等;刑事辩护则聚焦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的辩护与风险防控;行政诉讼方面涉及政府法律事务及行政争议解决。这种广泛的业务覆盖体现了他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全面的法律素养,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元法律需求。
复合型知识结构优势
吴天成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融合了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在处理涉及公司股权、合同架构、资产重组、财税合规等复杂案件时,他能够精准识别风险点,提供更具战略性的解决方案。这种独特的复合型知识结构使他在商事合同纠纷、企业债务执行及经济犯罪辩护中表现突出。例如在处理复杂的商事合同纠纷时,他可以从法律、财务、税务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制定出全面且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财务审计和税务问题,其团队常与会计师协作完成证据固定,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丰富实战经验与庭审风格
执业以来,吴律师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他以庭审表达犀利、逻辑严密著称,善于在对抗性程序中抓住关键细节,灵活运用法律与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同时,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够清晰分析案件风险与利弊,帮助客户理性决策,多年来获得广泛好评。在庭审中,他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应变能力,能够迅速抓住对方的漏洞,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局面。他的沟通能力也使得他能够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深耕企业服务
自2019年起,吴律师即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截至今日,已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百家,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纠纷处置、执行回溯等多个层面。他尤其擅长从企业运营与财务角度切入,为企业提供务实可行的风控与争议解决策略。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他能够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市场环境,为企业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例如在合同审查方面,他会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在纠纷处置中,他会根据企业的利益诉求,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式,帮助企业降低损失。
独特执业理念
吴律师秉持“专业为本,责任为纲”的执业理念,坚信法律服务的价值在于真正解决问题。无论是个人案件的权益争取,还是企业客户的复杂需求,他始终坚持以专业能力为根基,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每一个环节中追求极致。他承办的多起执行难案、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案件,均通过细致策略与坚定推进,实现了超越预期的结果。他以专业破除执行困局,以复合视野化解商业风险,以实战经验守护司法公正。他的这种执业理念使他在处理案件时,不仅注重法律程序的合法性,更注重实际效果,为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之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一
在近期的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因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接受委托后,吴律师团队并未局限于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框架,而是深入梳理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维权矛头依法指向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并成功将该公司与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且存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在清晰的法律规定与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方认识到其难以推卸的法律责任,案件未及开庭审理,某公司与股东张某便在庭审前置程序的重压下,主动提出和解,全额归还了拖欠已久的本金。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吴律师团队在处理疑难执行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维权途径。
经典案例之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二
在另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庭审中,肖某多次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为由进行抗辩,试图否认自身的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律师团队并未局限于签字笔迹的争议,而是敏锐地抓住了“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时间节点,通过有效证据串联,揭示了肖某在认缴阶段主动提供身份信息的事实。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资格的认定并不完全依赖于单一签字的形式真实性,而是综合考察出资意思表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提供、股东名册记载以及工商登记公示等多重因素。最终,法院依法认定肖某的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案例提示我们,在法律纠纷中,看似边缘的客观信息往往能成为厘清责任的关键,吴律师团队通过精准的焦点把握与证据运用,在复杂的案情中捍卫了规则的执行与公平的实现。
吴天成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独特的执业理念和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在疑难执行案件和民商事诉讼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同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