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验丰富律师,实力捍卫权益
蒋顺花律师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执业至今已有14年,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她擅长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现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荣获兴义市2019年度“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2012-2022年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在执业中,她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宗旨。
二、合同纠纷登场,关键证据突破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原告甲公司自筹资金,委托其控股的原告乙公司开展筹备工作,累计投入598,605.49元。但因未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被告公司以协议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为由拒不支付费用。蒋顺花律师和夏礼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首先梳理核心证据,分析发现协议虽名为“框架协议”,但有实质性权利义务,且原告已实际履行,同时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思路。
三、反驳抗辩有理,锁定举证后果
针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审计报告系单方委托、不具合法性”的抗辩,蒋顺花律师重点举证。通过《授权委托书》证明实际履约主体合法性,用费用发票、付款凭证等形成资金投入证据链,以具备资质的黔西南盘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费用认定依据。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缴纳鉴定费,蒋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巩固了原告审计报告的合法性。
四、庭审精准辩论,胜诉成果显著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指出案涉框架协议虽无效,但被告作为受益方应承担折价补偿责任;原告证据完整闭环,费用金额应认定;被告拒不支付应承担资金占用费。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前期运营筹备费598,605.49元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再次展现了蒋顺花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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