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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建工合同纠纷:律师助力第三人厘清责任边界,避免百万付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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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65人看过
导读:王泽明律师2019年开始在江西九江执业,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他深耕民商事、公司法律事务及政企顾问领域,承办案件超200件。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王泽明律师受第三人委托参与诉讼,助力其厘清责任边界。
江西九江建工合同纠纷:律师助力第三人厘清责任边界,避免百万付款风险

律师简介与执业领域

王泽明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是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7478。他毕业于九江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其主要执业领域涵盖传统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以及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擅长合同纠纷、公司经营、刑事辩护等领域。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为多家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常年顾问与专项服务,还参与了一系列复杂的兼并收购项目。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陈XX与案外人龚X、付X组成合伙体,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接了九江某广场部分绿化工程。工程完工后,合伙内部结算发生争议,经另案判决确认,陈XX在合伙体中占有26%的份额。此后,合伙人龚X通过诉讼确认A公司欠付案涉项目的工程款总额,并获对应份额工程款。基于此,原告陈XX提起诉讼,请求A公司支付其对应26%份额的工程款。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且对欠付金额提出异议。

律师代理意见

王泽明律师接受第三人B公司的委托参与诉讼。他代表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直接指向发包人A公司,所依据的是前案中已查明的发包人欠付事实。第三人B公司与原告之间的内部承包或费用结算关系,已由前案调解书及生效判决处理或认定。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发包人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责任主张与第三人B公司无直接关联,第三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

九江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在查明发包人欠付建设工程价款数额后,请求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陈XX作为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实际施工人之一,其主张的工程款份额明确,且发包人A公司欠付工程款的事实已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向陈XX支付工程款1,051,567.84元,且判决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

案件总结与启示

本案是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典型纠纷。案件核心在于实际施工人身份及权利份额的认定依赖先前确权判决,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事实已被生效法律文书固定,在多层法律关系中准确界定各方的诉讼地位与责任边界至关重要。王泽明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代理意见,为第三人B公司厘清了责任边界,避免了潜在的付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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