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擅长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
二手车欺诈案胜诉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购得一辆本田飞度轿车。购车后发现车辆为重大事故车,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属实。该汽车销售公司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贾某某委托丁婷律师团队维权。
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检测报告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指出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责任,且二手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代理意见,最终委托人获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化解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供应玉米1000吨。2022年1月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农业公司将款项支付至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
丁婷律师团队作为农业公司委托代理人,明确代理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提交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证明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知晓并追认该付款行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农业公司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后续商业交易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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