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深律师,专业资质傍身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开始执业,现担任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现为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等。2021年度荣获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
二、多样案件,积累丰富经验
在执业期间,刘学勤律师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以及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他待人耐心真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秉持“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尽最大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巧妙举证,破借贷迷局
在“巧妙举证破借贷迷局,代理律师助当事人驳回恶意诉讼”这一案件中,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等。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刘学勤律师经梳理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四、专业抗辩,维护合法权益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是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二是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精准的案件定性、构建的有效证据链,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