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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兴仁婚内财产纠纷案件:律师凭借专业实力为当事人追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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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828人看过
导读:黔西南兴仁的汪育倩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擅长民商事领域。在婚内财产侵权纠纷案例中,她助力委托人张女士维权,通过梳理证据、依据法律辩论等,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为张女士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黔西南兴仁婚内财产纠纷案件:律师凭借专业实力为当事人追回财产

一、律师简介与执业情况

汪育倩律师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领域。她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理念,深耕民商事纠纷与行政事务处理。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案件200多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案件背景与委托

委托人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9月16日登记结婚,2017年王先生前往某城市创业。2024年7月底,张女士发现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且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李女士虽致歉但拒绝返款,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李女士返还390008元夫妻共同财产

三、证据梳理与核实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仔细核对转账金额,发现存在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为394234.84元,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反向转账金额为151340.67元,为庭审辩论奠定事实基础。

四、法律依据与辩论焦点

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汪育倩律师发表辩论意见,指出王先生的行为属无权处分,侵犯张女士财产所有权,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无效,李女士主张无充分证据,反向转账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五、第三人沟通与庭审推进

案件审理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育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对被告证据逐一质证,指出其关联性及证明力不足,强化己方主张。

六、案件结果与意义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李女士返还242894.17元夫妻共同财产,明确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的分担。该判决为张女士追回财产,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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