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
杨权法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所在的执业机构是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27344,服务地区为常州,联系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5%,同时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秉持着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
处理劳动仲裁案件
在2023年,杨权法律师处理了一起关于工资、赔偿金的仲裁案件。申请人是王XX,被申请人为江苏XX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刘X。杨权法担任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此案。2023年2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了协商并处理好了相关事宜,相关款项也已支付。随后,申请人王XX于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最终,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
参与交通事故纠纷
2021年,杨权法律师参与了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潘XX委托蒋XX和杨权法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分别有孙XX、常州市XX公司以及中国XX公司,第三人是紫金XX公司。该案件于2021年1月13日由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潘XX要求各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由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由各被告基于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2日事故发生,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又撞到行人潘XX,致其受伤。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2020年9月7日,经潘XX申请,法院委托鉴定评定其构成十级残疾等情况。事发后,XX公司、紫金XX公司、常州XX公司均有垫付费用。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等受法律保护,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潘XX相关费用,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也进行赔偿;常州市XX公司赔偿医疗费;同时驳回潘XX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也进行了相应的分担。在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杨权法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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