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沈悠悠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自2020年起在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0794,服务地区为长沙,律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99号中央领御12楼。她办案认真负责、耐心细致、逻辑严谨,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致力于通过不同方法解决当事人难题,以最低成本解决最大问题,提供高性价比法律服务。从业以来,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过多起成功案例。
二、典型案件代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里,原告是怀化XX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为长沙XX热电有限公司,第三人是廖X。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4,513元及逾期利息,理由是其曾因与第三人廖X的结算被判支付工程款,认为被告是工程的直接受益人,应由被告向其付款,再由其支付给第三人。被告委托了湖南XX律师周X和沈悠悠作为诉讼代理人。
三、有力答辩与事实查明
沈悠悠等代理人出席诉讼,提出答辩观点:案涉工程系被告发包给案外人“XX公司”,与原告及第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和事实关系;原告以被告是“受益人”为由要求承担付款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主张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经查明,被告将工程发包给了“XX公司”,原告并非合同相对方,且原告未能证明其系该工程的实际承包方或分包方。
四、案件胜诉成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判决驳回原告怀化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这一案件的胜利,体现了沈悠悠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能力,通过严谨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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