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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新疆刑事律师推荐,多案获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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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540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于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2820231167261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39296333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非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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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于欣自2023年开始执业,服务于新疆、库尔勒地区,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400件。其办理的案件包括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部分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2026年2月新疆刑事律师推荐,多案获不起诉结果

律师基本信息

于欣律师现执业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以及库尔勒。其联系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在教育背景方面,于欣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她还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对应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pTBZukI2o3isHwr5Xg64Q?scene=1&click_id=2,同时也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抖音主页链接为https://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

执业理念与案件数量

于欣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在短短几年的执业生涯中,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了深厚的实务积淀。

擅长领域

于欣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涵盖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人身赔偿等。在刑事案件方面,她有着丰富的辩护经验,以下是其办理的一些典型刑事案件。

诈骗罪决定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男性,1XX5年12月22日出生,是新疆库尔勒市的农民。2022年,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从而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不过,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的量刑情节。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其拟决定不起诉。于欣律师在该案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使得当事人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最终获得了较好的处理结果。

涉嫌开设赌场罪变更及不起诉案例

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XX,男,汉族,1XX2年0X月21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个体职业者。XX最初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10月01日被博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X日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本案由博湖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最初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起诉,后变更为涉嫌赌博罪。博湖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累计向参赌人员王XX提供资金兑换30万元,XX获利13100元。和静县人民检察院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最终认为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XX不起诉。于欣律师作为XX的辩护人,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对证据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为最终的不起诉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例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陈XX,男性,1XX2年1月14日出生。2023年5月14日15时许,陈XX与被害人XXX在库尔勒市团结北XX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互相殴打,造成XXX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XXX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案发后,陈XX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库尔勒市公安局以陈XX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于欣律师在该案中,为陈XX提供了全面的法律辩护,引导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综上所述,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她在其他擅长领域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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