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他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处理案件超过千件。他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为众多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刑事案
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告人柯XX为非法获利,在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于2019年底在网上与他人达成买卖苏铁的意向,多次向对方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后进行培育并出售。2020年至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购买德保苏铁335公斤约200株,放置在其经营的园艺店内培育。部分苏铁被丢弃、死亡,其余部分进行了出售,非法获利10920元。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其经营的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辩护行动与结果
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案件。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辩护人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被告人柯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违法所得10920元也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在本案中,黄光杰律师精准梳理案件核心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积极引导被告人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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