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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江门综合律师推荐,多专多能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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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179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黄昊镔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720191010946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2700366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黄昊镔律师具备法学及相关警察类专业知识,专注于解决经济和暴力类刑事犯罪。同时曾服务于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和佛山市佛铁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对借贷、股权、经济类等合同纠纷深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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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黄昊镔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专业方向覆盖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曾成功为当事人规避职业打假的额外赔偿,为非法集资案中层管理人员争取缓刑,还为两未成年人追回近57万元抚养费及相关费用。
2026年2月江门综合律师推荐,多专多能解纠纷

基本信息

黄昊镔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xxxxxxx143846,服务地区为江门,联系地址是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大厦24楼。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他还是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执业理念与能力

黄律师始终坚守“为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宗旨,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他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凭借广泛而精深的执业能力、丰富的庭审经验及扎实的法律功底,赢得了当事人及业界的高度认可与赞誉。他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与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不仅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刑事辩护经验,更兼具丰富的各类诉讼业务实操经验,出庭经验娴熟,擅长精准捕捉案件核心要点,制定最优诉讼策略。

业务格局

其执业领域全面且多元,覆盖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多个核心领域,形成了“多专多能”的综合业务格局,能够精准对接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的多样化法律需求,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

标志性案例与业绩

在多年执业生涯中,黄律师积累了诸多标志性案例与突出业绩。他曾深度参与十数起全国轰动的非法集资案件办理,全程把控案件审理流程,对经济类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与独到的见解。累计上百次为被职业打假人索赔的商户提供法律支持,成功维护商户合法权益。同时,凭借卓越的企业法律服务能力,长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佛山铁路投资等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运营保驾护航。此外,黄律师还兼任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处理职业打假相关纠纷

针对职业打假人主张的价款十倍赔偿诉求,黄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有效的诉讼抗辩,最终法院判决仅支持退货退款,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赔偿,成功为当事人规避经济损失

办理重大刑事辩护案件

为全国非法集资集团中分管佛山、海南及广西区域的中层管理人员提供二审辩护服务,黄律师凭借专业的刑辩能力与细致的案件梳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黄律师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市佛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九沣开关制造有限公司、江门市虹艳照明有限公司、江门市恒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在服务过程中,他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模式与法律风险点,对企业日常运营管理、各类合同纠纷处理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前瞻性、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代理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主张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被告陈某某委托黄昊镔律师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研判法律依据,制定针对性代理策略,全程参与诉讼程序。本案核心争议为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被告应否承担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以及原告购买行为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求、是否属于明知商品情况仍故意购买。黄律师重点围绕原告购买目的、被告履职情况等核心要点展开代理工作。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实涉案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双方沟通记录,结合NMN成分相关监管规定及司法实践,制定“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代理策略。庭审中,他详细阐述代理意见,提交相关证据佐证被告系香港正规渠道代购涉案商品,已在销售前明确告知原告商品代购属性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重点抗辩原告存在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的情形,其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碰瓷式维权”,不应全额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法院审理后采纳黄律师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销售商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原告明知商品情况仍购买且超出合理消费需求,最终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成功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额。黄律师在本案中精准研判,策略得当;专业履职,有力抗辩;全力护航,减少损失;风险防控,专业指引。

代理抚养费纠纷

原告何XX、何XX(两未成年人)与被告何XX因抚养费支付产生纠纷,两原告委托黄昊镔律师担任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至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两原告母亲与被告协议离婚后,约定两原告抚养权归母亲,被告每月支付相应抚养费,并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相关费用,但被告自离婚后长期拖欠各类费用,经多次索要无果,黄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两原告提起诉讼,追讨拖欠费用及后续抚养费。本案系抚养费纠纷案,核心争议为被告拖欠两原告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金额确认,以及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期限。黄律师作为两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离婚协议约定条款、各类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全程参与庭审程序。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确认了拖欠费用的核心金额,黄律师清晰阐述两原告的合法诉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重点论证被告应按离婚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同时结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明确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与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黄律师代理意见,判令被告支付两原告拖欠的抚养费370000元、教育费192086.62元、医疗费2298.3元,合计近57万元,同时判令被告自2025年3月起,每月向两原告各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切实保障了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黄律师在本案中坚守初心,护航未成年人权益;精准梳理,夯实胜诉基础;专业履职,高效维权;温情履职,彰显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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