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高志博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拥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他秉持着“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一执业理念,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案件。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此外,他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也彰显了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为大众服务的情怀。
丰富的办案经验
高志博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刑事领域,成功办理了百余件相关案件。其专精的罪名广泛,涵盖经济类犯罪如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等,职务类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等,占比约50%。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除刑事领域外,他在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方面也有涉足,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高志博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他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
典型刑事案例一:争取自首情节减少刑期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被告人郝XX的家属在法院阶段委托了高志博律师。由于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检察院的量刑。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存在漏洞。卷中显示被告人是电话传唤到案,应属于自首情节,但检察院未予以认定。高律师抓住这一关键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了自首情节,从而使刑期降档,减少了被告人的刑期。此案例凸显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严谨的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能够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也提醒家属和当事人,要重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应尽早委托律师介入,避免因自身的不当行为影响案件结果。
典型刑事案例二:成功代理缓刑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为被告人辛XX进行辩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柏XX、辛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高律师提出辛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各被告人均系从犯,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辛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了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高志博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在刑事辩护领域,还是在其他相关法律领域,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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