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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离婚纠纷案件:刘波律师助力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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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375人看过
离婚专业律师 刘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92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72014103509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2192260
案例展示:3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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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波律师2014年开始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于绵阳地区。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民事案件,涉及婚姻、合同等领域。在这起离婚纠纷中,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委托刘波律师通过诉讼解决,案件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展开审理。
绵阳离婚纠纷案件:刘波律师助力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简介与执业范围

刘波律师法学本科毕业,自2014年起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他不断提升自身法律专业水平,竭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其主办业务广泛,涵盖刑事风险识别预防、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等刑事辩护业务,以及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民事领域。他还担任著名新能源公司、江油国企、科技公司等法律顾问多年,参与多起重大案件。同时,他还是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离婚纠纷案件背景

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张X向法院提出依法判准原、被告离婚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请求。原、被告于2010年11月10日相识,2011年2月14日登记结婚。婚前双方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婚后被告以工作忙为由对原告漠不关心,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2019年10月15日,原告曾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之后双方关系未好转。

双方观点对峙

被告薛X辩称不同意离婚,认为原、被告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被告称从相识到现在,在情感和精力上全心为原告付出,一心想好好过日子,上次调解后也积极挽回,但原告回避。而原告认为婚前恋爱时间短,婚后未建立感情,请求法院支持离婚诉求

法院审理与判决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前关系融洽,婚后原告在绵阳工作并居住父母家中,双方因被告认为原告隐瞒婚前疾病及夫妻生活不和谐等问题产生矛盾。2020年10月原告曾起诉离婚,调解维持现状后关系仍未改善。法院认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综合多方面分析,本案中原、被告近几年关系不和睦,因工作等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其他问题影响夫妻感情,致使感情完全破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刘波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案件中为原告的诉求提供了法律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案件的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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