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他在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其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执业至今,李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同时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多件,并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秉持执业理念
李超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他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运用者,更是客户信赖的伙伴。秉持诚信,专业致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将诚信作为执业基石,以认真负责、勇于探索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
强奸罪缓刑辩护
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田某强奸罪。被告人田某在2022年6月26日,以借用卫生间为由进入其曾租住房屋,对被害人陈XX进行抚摸,遭拒后按倒并进一步猥亵,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因陈XX欲打电话报警,田中止犯罪行为并逃离现场。案发后,田自动投案,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李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提出系统性辩护意见,指出被告人属犯罪中止,应减轻处罚;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还说明了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等情况,论证其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主要意见,判决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民间借贷案代理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区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将杨的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并约定相关还款事宜。后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账目的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抗辩,律师从公平和诚实信用角度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损害原告权利。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焦点进行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请求。
专业素养展现
李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思维缜密,善于多角度剖析案件核心。在处理强奸罪案时,他能精准抓住案件中的量刑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在民间借贷案中,他能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厘清思路,固定证据,有力地反驳被告的抗辩意见。他注重实效,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案件,他都能沉着应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