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涉毒案凸显辩护困境
在成都一起特大制造毒品犯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X、谢X、沈X共同预谋并出资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大量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和液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被告人谢X被指控系主犯,负责联系购买制毒原料等多项关键事务,且曾有犯罪前科,案发后被以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面临极重的刑罚。
二、龙成律师临危受托
龙成律师,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8年开始在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4893,联系地址位于武侯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2号楼706。他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近五年工作阅历,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四川省律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他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此次他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谢X的一审辩护人。
三、多维度辩护策略制定
面对毒品数量巨大、当事人系主犯且有前科等极为不利的局面,龙成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制定了务实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他尊重案件基本事实,未作无罪辩护,而是着重围绕量刑情节展开。一是强调谢X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构成坦白;二是结合案件具体分工和出资比例,提出谢X的作用相对于另一主犯彭X较小的辩护意见,虽未获法庭认定为从犯,但为法庭全面衡量各被告人罪责提供了视角;三是从人情角度,提请法庭考量谢X的家庭情况。
四、辩护成效显著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虽然认定谢X系主犯,但在量刑上区别于作用更为突出的彭X(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谢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的背景下,龙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的最大限度从宽处罚结果,体现了在重大刑事案件中沉着、专业的执业素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