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潘登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此前还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14年开始执业以来,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服务工作中。他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是该所调解工作室成员,服务的顾问单位广泛涉及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
执业至今,潘登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领域和债权债务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在合同领域,他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30%,在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债权债务领域,他承办相关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占比约70%,并且熟悉企业破产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擅长领域的深入剖析
潘登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企业顾问等多个领域,但在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方面尤为专精。在合同纠纷中,他特别擅长处理特许经营合同(加盟)纠纷,率先提出合同类型两分法,针对不同的加盟类型提供专业化诉讼方案。
经典案例展示
以“对方收到货物,未按约定付款”这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2013年6月,上海XX公司(环保XX)与杭州XX公司(中XXX)签订《供货合同书》,环保XX按约供货,但中XXX未按约定付款,环保XX遂起诉至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中XXX以环保XX所供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
在本诉中,环保XX要求中XXX支付剩余款项2412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中XXX辩称所欠货款金额为238520元,应扣除押金1000元及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143600元,且主张因环保XX产品有质量问题,其行使不安抗辩权未付款。在反诉中,中XXX要求环保XX支付墙体修补费用及窝工损失共计93600元,以及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暂按50000元计算。
潘登律师作为环保XX的委托代理人,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协助环保XX提供了供货合同书、提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庭审中,对于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激烈的质证。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供货合同书》有效,环保XX已按约供货,中XXX应支付货款。中XXX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环保XX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未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其抗辩和反诉诉请缺乏事实依据。最终,法院判决杭州XX公司支付给上海XX公司货款人民币23752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驳回杭州XX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再审案件的成功改判
潘登律师还办理过一起民事再审案件,该案件历时三年。当事人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卡被冻结,后得知涉及诉讼案件的执行。潘登律师从介入一审案件执行开始,全程参与了申请案件再审、再审驳回后申请检察院监督等环节,最终当地中院发回再审,成功获得改判,改判驳回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办案效果。
总结与展望
潘登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的服务态度,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方面提出的合同类型两分法,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他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善于运用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相信潘登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在法律服务领域创造更多的佳绩。他在各个案件中展现出的严谨态度和专业能力,为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值得广大法律从业者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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