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王谦律师执业于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951692,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他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王谦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深团队负责人,其执业理念为专业尽责、客户至上。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表现出色,经手的多宗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均以案情复杂、争议巨大著称。
代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2012年,王谦律师代理了原告某某1诉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服务中心、被告某某2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1年1月12日,原告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由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并约定以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xxxx)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合同附件中,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均承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但三被告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合同约定,三被告应当立即向原告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并承担包括原告律师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另外,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还应当以抵押房产承担担保责任。于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偿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xx万元、利息人民币xx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xx元(计算至xxxx年x月x日,上述合计人民币xx万元),以及此后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逾期利息;原告对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房产(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xxxx)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原告律师费等各种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审理查明情况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12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明确,原告依约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了借款人民币xx万元,被告XXxx有限公司收到借款。同日,原告与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到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XX办理了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他字第xx号)。然而,之后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截止至2012年6月19日,被告XXxx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借款人民币本金xx万元、利息人民币xx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xx元。原告追索未果,遂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并为此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xx元。相关事实有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具结书、保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律师费发票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笔录等书面证据在案佐证,经法院庭审质证、审核,可以采信。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于2011年1月12日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以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对上述借款的清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依法对于该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分别在相关具结书、保证书上签字并承诺对被告XXxx有限公司所负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某某1借款本金人民币xx万元、利息人民币xx元及逾期利息(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止的逾期利息为人民币xx元,自xxxx年x月x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的逾期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被告XX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xx元;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对上述一、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提供抵押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xxxx)抵押权,可以就其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权(同物抵押按登记时间顺序及登记的债权数额比例受偿)。案件受理费人民币x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x元,合计人民币x元,由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某某2负担。因原告已向法院预交,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直接给付原告人民币x元。
案件体现的律师能力
在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王谦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违约情况的认定,再到各项费用的主张,王谦律师都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王谦律师充分利用现有的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原告赢得了超预期的合法权益,成功帮助原告拿回欠款,体现了王谦律师在民商领域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庭辩技巧。
整体执业表现
综合王谦律师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其多年来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的经历,可以看出他在法律行业有着较为全面的发展。他能够处理不同类型、不同复杂程度的案件,凭借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稳健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解决方案。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涉及财产分割的婚姻家庭案件,亦或是像此次借款合同纠纷这样的民商案件,王谦律师都展现出了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山东青岛地区的法律界有着一定的执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