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办理多起涉黑涉恶案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办理多起涉黑涉恶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617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任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他深耕刑事、民事领域,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占比约70%。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嫌疑人争取有利结果,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

丰富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积累了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广泛影响力。

典型刑事案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在李某涉黑案中,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和强大的公诉机关指控,陈俊全律师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仔细研究证据,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辩护,最终成功为李某争取到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结果,大大减轻了李某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辩护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从案件的起因来看,是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人员,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最终,法院虽认定七名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陈俊全律师的辩护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为蒙Xx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